

香港特区与芬兰
企业税务比较
更新时间: 香港特区: 4/02/2026 / 芬兰: 4/05/2026
比较香港特区与芬兰的企业税率、申报到期日、预扣税、增值税、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,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。
香港特区与芬兰企业税务比较
基础企业税务比较
企业所得税(CIT)
香港特区
芬兰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法团业务的应评税利润首 200 万港元适用 8.25%,其余部分适用 16.5%;非法团业务首 200 万港元适用 7.5%,其余部分适用 15%。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0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纳税申报表在每年4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发布。申报截止日期通常在申报表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。某些公司(例如,会计年度结束日期为12月31日的公司,申报截止日期通常延长至发布申报表当年的8月15日)和某些情况下(例如,电子申报)可以延期。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会计期间结束的月底起四个月内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对于会计年度结束日期为12月31日的公司,特定纳税年度的最终税款通常在纳税申报表发布当年的11月到期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纳税人可以申请修改预缴税款,直到税务评估完成(自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个月内)。最终CIT付款的到期日为当年纳税评估完成后第二个月的第三天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对于会计年度结束日期为12月31日的公司,特定纳税年度的临时税款将分两期支付,通常在当年11月和次年1月到期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公司的预缴税款在纳税年度内分两期或12期征收。如果要支付的总金额不超过2000欧元,分期付款将在会计期的第三个月和第九个月到期。如果要支付的总金额超过2000欧元,分期付款将按月到期(到期日为每月23日)。税务机关可以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两个月内,无需申请,征收或增加预缴税款。税务机关可以(通过或不通过纳税人的申请)减少或取消预缴税款,直到税务评估完成。
预扣税(WHT)
香港特区
芬兰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/0/0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/0/0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/0/2.475-4.95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20/0/15
资本利得税(CGT)
香港特区
芬兰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不适用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受正常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约束。
有效税率(ETR)
香港特区
芬兰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14.28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19.71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2.01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22.6%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