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列支敦士登与巴拿马
企业税务比较
更新时间: 列支敦士登: 4/05/2026 / 巴拿马: 4/04/2026
比较列支敦士登与巴拿马的企业税率、申报到期日、预扣税、增值税、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,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。
列支敦士登与巴拿马企业税务比较
基础企业税务比较
企业所得税(CIT)
列支敦士登
巴拿马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12.5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5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7月1日(可能延期)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在收到评估后30天内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税款必须在相应会计期间结束后三个月内缴纳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通常情况下,CIT预计付款不会到期。例外情况:如果申请日期延长到6月30日之后,将根据上次评估提供临时发票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纳税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、9个月和12个月。
预扣税(WHT)
列支敦士登
巴拿马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5, 10 - 20/NA/NA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5, 10 - 20/12.5/12.5
资本利得税(CGT)
列支敦士登
巴拿马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出售股票所得的资本收益免税。房地产销售的资本收益需缴纳高达24%的单独评估的房地产利润税。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率见巴拿马公司税摘要。
有效税率(ETR)
列支敦士登
巴拿马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23.33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18.47%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