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马来西亚与卢森堡
企业税务比较
更新时间: 马来西亚: 4/05/2026 / 卢森堡: 4/05/2026
比较马来西亚与卢森堡的企业税率、申报到期日、预扣税、增值税、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,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。
马来西亚与卢森堡企业税务比较
基础企业税务比较
企业所得税(CIT)
马来西亚
卢森堡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4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3.87%(CIT、团结附加税和市政营业税[卢森堡市,2025纳税年度起])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自账户关闭之日起七个月内。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次年12月31日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自账户关闭之日起七个月期满的最后一天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在收到纳税评估收据的下一个月的月末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预缴税款分12个月分期支付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季度分期付款。
预扣税(WHT)
马来西亚
卢森堡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/0/0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5/0/0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/0 - 15/10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5/0/0
资本利得税(CGT)
马来西亚
卢森堡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一般来说,资本资产收益无需纳税,但处置位于马来西亚的不动产产生的收益除外,该收益需缴纳RPGT(最高30%)。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受正常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约束。
有效税率(ETR)
马来西亚
卢森堡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23.24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18.09%
